摘要:日前,湖北省十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对该市一屡教不改仍然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出了第一张30万元“罚单”。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对该市一屡教不改仍然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出了第一张30万元“罚单”。
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是国家几年前就在建筑领域推行的促进节能减排的一项工作,十堰市在2009年就开始了该项工作,十堰市住建委于2011年元月下发通知并明确规定,该市城区所有的建筑施工工地,按照湖北省住建厅要求在现场禁止堆放黄砂、水泥和石膏等原材料,禁止使用人力或搅拌机拌制砌筑、抹灰、地面等普通砂浆。
今年6月27日,十堰市散装办稽查队在建筑工地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建筑工地仍然我行我素,无视国家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随即对该工地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一个月后十堰市散装办稽查队对该工地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工地对此仍然无动于衷,不予整改,对此十堰市散装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对该工程项目开出了第一张30万“罚单”。
本文来自: 中国砂浆网(http://www.mortar.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mortar.cn/news/hyzx/2014/0915/83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