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国制造2025》解读_金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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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国制造2025》解读


来自:金湖集团 发布日期:2015-07-18
    中小企业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础,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国制造2025》把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作为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把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政策作为战略支撑和保障,这是新常态下全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部署。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重大意义,努力完成《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认识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中央领导多次就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近年来,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办法和实施意见。对中小企业财税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缓解,公共服务体系得到加强。在各级政府和各项政策支持下,经过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近年来中小企业稳步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中小企业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小企业是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测算,目前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7%,其中小微企业占97.3%。同时,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60%,纳税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中小企业所占GDP比重、纳税比例,充分说明在经济建设中不仅要重视发展“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更要重视发展“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是关系改善民生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之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就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提供就业岗位多,吸纳就业人员多,这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非常重要作用。目前,中小企业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80%以上在中小企业实现了再就业,大量农民工主要在中小企业务工。近年来不少高校毕业生也把中小企业作为就业的重要选择,相当数量军队退役人员在中小企业实现就业。大企业随着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作用突出,但在解决就业方面的作用却逐渐减小。所以,缓解就业压力,仅指望大企业是不行的,就是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得好,人们的收入就能提高,社会就更加和谐稳定。

  (三)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
  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的生力军。近年来,我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当前,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更加活跃、创新领域更加广泛,不仅在原有的传统产业中保持旺盛活力,而且在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咨询、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中成为新兴力量。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网络零售额增长49.7%,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贡献的。目前,中小企业已占全国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以上,要完成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任务,就必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四)中小企业在改革开放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中小企业发展,既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力量。量大面广、机制灵活的中小企业参与竞争,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创造了条件。中小企业贴近市场,活跃在市场竞争最激烈的领域,与市场有着本质的联系,是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它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多元竞争、充满活力的环境。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发展好的地区,往往也是人民生活较为富裕的地区,也是率先实现小康的地区。发展中小企业,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发展中得到实惠,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点

  《中国制造2025》对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为新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

  (一)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创业创新的“升级版”。当前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减弱,必须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就是要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根本上讲就是要大力创设和发展小微企业。要靠连续不断地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来改造传统引擎,打造新引擎。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6000多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千千万万的小微企业活跃起来,必将汇聚成发展的巨大动能,打造中国经济发展的新一代发动机。随着商事制度、行政审批、项目核准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化,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市场主体持续大幅增加。2015年一季度,新登记注册企业84.4万户,同比增长38.4%;新增注册资本4.8万亿元,增长90.6%,创业主体更加多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创业创新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增强。
  要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就是要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力争使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物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对基层、量大面广、属于能交由市场解决或交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同时,注重放管结合,切实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尽快建立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后续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

  (二)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专精特新”发展
  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水平,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高、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是实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

  (三)提高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近年来,产业集群已经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对于提高专业化分工与协作配套、促进生产要素有效集聚和优化配置、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以及节约社会资源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目前,产业集群已覆盖了纺织、服装、皮革、五金制品、工艺美术等大部分传统行业,在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等新技术领域发展加速,涌现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区域品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
  实践表明,促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集约使用土地,集中治理环境,有利于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加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利于转变中小企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竞争力。在当前形势下,要充分认识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对于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运行的下行压力,拉动经济、稳定就业形势和扩大出口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宏观管理、规划引导和协调服务,优化产业集聚环境,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强区域品牌建设,鼓励创新资源向集群集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集群,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要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协作,鼓励和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技术引领和示范带动效应,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将配套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提高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

  (四)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必须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从中小企业情况看,要以建设“一带一路”为契机,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合作和产能合作,推动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对外投资。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以及各类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到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提供应对反补贴、反倾销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小企业进出口经营秩序,从源头上避免恶性竞争和贸易纠纷。
  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市场开拓成本。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适合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品牌展会。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鼓励减免中小企业参展展位费。
  坚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坚持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和引进智力相结合。发挥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已建立的政策对话机制作用,深化中欧、中美等中小企业政策对话与合作、中德培训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发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园区示范作用,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新途径和新机制,加强与国外政府、国际机构和中小企业组织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及政策对话。

  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中小企业政策

  为解决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策,加强帮扶,强化服务,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兴业的良好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做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抓好政策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建立评估机制,保障相关政策顺利实施。推动建立落实小微企业政策年度督促检查长效机制,严格各地小微企业工作考核制度,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将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实化和补充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取得实效。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和小微企业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新措施、新办法。同时,各地也要大胆实践,积极创新,积累经验,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补充完善。
  (二)加强财税扶持。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改进和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审批,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方式和范围,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积极推进设立并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大面向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和覆盖面的建议。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强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督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做好涉企减负工作,推动全国和各省市涉企收费清单对外公开,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
  (三)加强融资支持。以改革的方式,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创新产品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鼓励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引导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清理整顿各种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积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标准和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四)强化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双引擎之一,要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各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认定为重点,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为中小企业提供“找的着、用得起、有保证”的公共服务。加快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全面开放,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抓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领军人才培训,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五)营造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全社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营造更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对新创设小微企业的跟踪调查。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中小企业社会保障。进一步做好有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办事窗口的宣传作用,采取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让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信息来源:国家工信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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