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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发布


来自:金湖集团 发布日期:2015-10-22

2015年10月20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第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会议期间,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2015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客观反映企业负担状况,更好地支撑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受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开展了企业负担调查和评价工作:一是建立企业负担网上调查平台,对31个省(区、市)4000多家企业开展在线调查;二是搜集整理31个省(区、市)宏观经济和财政相关指标,通过指数模型进行评价分析。在此基础上,组织撰写了2015年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
    调查显示,2015年企业缴费负担总体下降,政府部门的收费项目数量减少,收费内容和标准更加清晰,特别是2014年以来,全国和各省(区、市)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建立,让企业实现了明明白白缴费,有效遏制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90%以上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政务环境得到了改善。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企业对各种负担和经营困难的主观感受增强,人工成本攀升、融资难和融资贵、税费负担偏重等是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企业对加大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减负长效机制建设等呼声较高,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任务仍将任重道远。
    一、企业调查情况 
    (一)调查内容
    对企业的调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涉企收费情况;二是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三是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四是对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在全国31个省(区、市)选取了近5000家企业开展网上问卷调查,收回有效样本4120个。按产业类型分类,第一产业企业210家,占5.10%,第二产业企业3549家,占86.14%,第三产业企业361家,占8.76%。调查对象来自50多个行业,其中制造业企业占比最大,占79.06%,农、林、牧、渔业企业占5.85%,采矿业企业占3.96%。
    按企业规模分类,大型企业444家,占10.78%,中型企业1825家,占44.30%,小型企业1725家,占41.87%,微型企业126家。其中,中小微型企业总量占比达89.22%。
    按企业所有性质分类,私营企业比重最大,占55.56%,股份制企业占19.56%,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11.97%,外资企业占5.56%,集体企业占0.78%,其他类型企业占6.58%。
    (三)调查结果分析
    1、涉企收费明显规范,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企业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普遍给予积极评价,八成以上的企业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内容表示了解,认为清单中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明晰易懂。同时,随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建立,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95%以上的企业认为强制要求捐赠赞助、无偿占用企业财物、强制指定服务并付费、强制要求参加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缴“过头税”等问题不存在或不突出;过去企业反映较强烈的社团收费问题也有所改善,被调查企业参加行业协(学、商)会等社团组织的平均数量为3.06个,比上年减少0.67个;平均每户企业年缴纳社团费用3.6万元,比上年减少0.35万元。
    但也要看到,仍有6%的企业反映,个别地区强制企业订购报刊杂志的现象仍比较严重,5%的企业认为一些部门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不够合理。同时,还有26%的企业认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后的支出情况不够透明。
    2、人工成本上升、融资难和贵仍是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
    调查显示,要素成本上升、融资难和贵是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特别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形势下,企业对各种负担和困难的主观感受有所增强。其中,人工成本快速攀升是企业反映最突出的问题,79%的企业反映了这个问题,比例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融资问题也是企业反映的焦点问题,66%的企业反映“融资成本高”,比例比上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66%的企业反映“资金压力紧张”,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此外,反映“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税费负担重”、“市场增长乏力”、“招工难”的企业比例分别达到54%、52%、49%和43%。
    3、惠企政策落实有所改善,但部分政策宣传仍待加强
    调查显示,企业对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认为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有所改善,反映收费清单制度、税收缓减免退、研发资金支持、工商登记改革等政策落实的企业比例均比上年有所提高,其中80%以上的企业认为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商登记年检改革等政策措施得到了落实,还有近七成的企业反映得到了政府的研发(技改)资金支持。但也有企业反映,部分政策距离全面落实还有差距,一半以上的企业对“规范垄断领域收费”、“政府采购支持”等政策不清楚或认为未落实,46%的企业对银行“七不准、四公开”规定不清楚或认为未落实。这也表明,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培训,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空间。
    4、企业呼吁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建立减负长效机制
    对“希望国家出台政策”的调查显示,出台“税收减免”政策的呼声最高,反映此诉求的企业比例达到80%;还有68%的企业希望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63%的企业希望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51%的企业希望进一步取消不合规的收费和摊派。对如何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企业普遍希望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企业减负长效机制,70%以上的企业认为“加强法制建设、将保护企业权益纳入法制轨道”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政府的职权边界”是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最核心的举措。此外,还有67%的企业认为要加大对侵害企业权益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50%以上的企业认为要“完善企业举报和反馈机制”、“加强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
    二、地区评价情况
    我们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评价内容,通过税收、缴费、财务费用、人工成本等四个维度,同时结合政务环境对各省(区、市)企业负担情况进行评价,计算得到相应的企业负担总指数。
    (一)企业负担指数情况
    2015年全国企业负担总指数为0.852,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特点有:一是各地区负担状况差距较大,负担指数低的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前五个地区分别是河南(0.548)、江苏(0.584)、辽宁(0.637)、安徽(0.626 )和吉林(0.637)。西部地区平均指数为1.06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负担相对较重的10个省区市中,西部地区有7个。二是各地区企业负担指数有升有降,与上年相比,11个省市指数有所下降,降幅最大的五个地区为陕西、海南、安徽、西藏和山西,比上年分别下降0.324、0.209、0.107、0.105和0.094。
    (二)地区政务环境分析
    1、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日益健全
    目前,各省(区、市)均完成了本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布工作,收费项目数量比上年均有所减少,其中辽宁、北京已经取消了本地区设立的全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半数以上的地区已经公布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清单,湖北、湖南、安徽、山东、广东、海南等地区还率先公布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单。部分省市还结合本地实际,在推动建立清单制度方面开展了一些“自选动作”,如福建省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和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重庆市公布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浙江省公布了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安徽省公布了政府保证金清单等。
    2、企业调查举报机制逐步建立
    目前,各省(区、市)均建立了企业负担调查机制,江苏、江西、四川等多个地区还结合调查工作建立了企业监督员制度,为政府和企业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桥梁。同时,按照联席会议要求,各省(区、市)均公布了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和邮箱。贵州、湖南、江西、宁夏、重庆等多个省市对投诉举报的相关程序、责任分配、级别设定、机制建立均有明确的规定,问题投诉及处理过程较为规范,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但也有个别地区只是公布了举报电话,与之相关的各种程序及机制建设仍待改善。
    3、地方立法建设积极推进
    近年来,各地区纷纷加强企业减负立法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已有20多个省(区、市)出台了《企业负担监督条例》、《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河北、浙江还制定了保护企业权益的政府规章,这些为其他地区乃至全国的减负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4、个别地区组织保障有待加强
    自去年国务院印发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30号文件后,各地区纷纷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组织保障,陕西、广西恢复建立了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有2/3以上的地区建立并完善了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但也要看到,各地区工作机构和组织保障存在差异,江苏、吉林、辽宁等省份不仅设立了专门的企业减负机构,还有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减负工作的常态化进行;一些地区虽然设有企业减负机构,但没有专门的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对有效开展企业减负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三、有关政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重点整治“红顶中介”收费,加快公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从制度上切断中介收费与行政职权的联系。二是继续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减少重复征税,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环节,改革税收预缴制度,加大对违规征收“过头税”的整治力度,真正实现“放水养鱼”。三是创新融资渠道,丰富融资产品和工具,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落到实处,规范金融机构的收费行为。四是适度调整最低工资增长速度,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同时提高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金比例,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五是加强保护企业权益立法建设,形成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六是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从根源上减轻企业的负担。(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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